建议标题:求助快递遗失问题 |
姓 名:孙** |
提交日期:2021年02月03日 |
建议内容:群众来电反映2021年2月3日快递工作人员在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遗失一件价值四万元的快递,向当地派出所做了相关汇报后,派出所表示货物遗失不予立案,只能做记录,将案件转交到眉山交警一大队,眉山交警一大队调监控核实到可能是被车牌为川111****的车主所私自占有了该快递,希望当地派出所能出面协助调查。 |
【眉山市12345答复(全文)】: | |
群众您好!您反映关于货物遗失的问题已收悉。经东坡区调查,现回复如下:经调查核实,您表示第二天已在派出所的协助下找回了快递。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 承办单位:眉山市12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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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日期:2021年02月18日 | 公开日期:2021年03月02日 |